数学考试范围包括以下内容:
集合的概念、表示方法和运算规则,包括空集、子集、交集、并集等。
不等式的基本性质,包括传递性、加法法则、乘法法则等,以及一元一次和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。
函数的概念、表示法、定义域、值域、单调性、奇偶性等,以及一次函数和二次函数的性质和应用。
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概念、运算法则、图像和性质,包括整数指数、有理指数幂、换底公式等。
三角函数的概念、基本关系式、图像和性质,以及正弦定理、余弦定理的应用。
数列的概念、通项公式的意义、等差数列、等比数列的性质和应用。
平面向量的概念、运算、平行条件、内积、垂直条件和应用。
平面解析几何的基本公式、直线斜率、方程、圆的方程、椭圆、双曲线、抛物线的概念和性质。
立体几何中点、直线、平面的位置关系、常用几何体的结构特征、面积和体积的计算。
概率与统计中的分类计数、排列组合、随机现象、概率统计定义、样本抽样、频率分布表、均值和标准差的计算等内容。
这些内容涵盖了考试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、概念、性质、运算规则和应用能力。
试卷结构
闭卷笔试。
试卷分为第 I 卷、第 II 卷两大部分。
第 I 卷包括是非选择题和单项选择题两种题型,前者设有 10 小题,后者设有 8 小题,共占 70 分。
第 II 卷包括填空题和解答题两种题型,前者设有 6 小题,后者设有 6 小题,共占 80 分。
试题力求覆盖教材主要内容,保持稳定的难易程度,着重考查学生对问题的观察、分析和综合思维的能力。
试题难易比例为:较容易题约占 40%,中等难度题约占 50%,较难题约占 10%。
命题紧扣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,不局限于课本中的问题,有利于现行教学与选拔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