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首批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

各设区市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,省属中职学校、省管技工院校:

根据《关于组织实施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的通知》(赣教师字〔2022〕4号)和《关于公布首批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》(赣教师字〔2022〕19号),经省政府同意,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了首批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,共遴选培养对象 110人(其中: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职学校 100人,技工院校 10人),并开展了为期2年的培训培养。

根据为期2年的培训培养情况,经专家组考核评定和设区市教育、人社部门复核,确定“高峰计划”名校长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2人、良好等次9人、合格等次1人;确定“高峰计划”名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2人、良好等次16人、合格等次2人、不合格等次1人;确定“登峰计划”名校长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1人、良好等次18人、合格等次1人,不合格等次1人;确定“登峰计划”名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7人、良好等次40人、合格等次4人、不合格等次5 人。现将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103名培养对象名单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
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将对首批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颁发证书,省市县三级教育、人社部门要支持其按“1(主持人)+20(骨干成员)+N(成员)”模式建立工作室,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建设。后续,将其纳入省级中小学领军教师数据库,并建立定期考核(每年年度考核,每 3年聘期考核)和动态管理机制,对不能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不再续聘,对师德出现问题的实行随时退出机制。

希望考核合格的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培养对象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初心使命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在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率先垂范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能力水平,为推动江西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、奋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各地各校要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积极发挥赣鄱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,在教育教学、课题研究、竞赛活动等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。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省级各类中小学领军教师的培养,重点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素养、学科核心素养、数字化素养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能力素质,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省级各类领军教师项目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,加强市级、县(市、区)级中小学领军教师队伍培养建设工作,形成教师队伍建设梯队,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持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。


附件:首批“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合格及以上名单.doc


江西省教育厅       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24年12月23日      

(此文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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